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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音乐学院社会艺术考级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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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跨省考级机构简介

发布日期:2013-10-17
 

全国跨省考级机构简介

 

1:中央音乐学院考级简介

    中央音乐学院考级委员会是在学院学术委员会领导下,由各专业的专家、权威组成的考级机构,本着推广、普及音乐教育,提高国民音乐文化素养和繁荣社会主义音乐文化的宗旨,组织与领导音乐各专业的水平鉴定与考核工作。为学习音乐的人们提供社会普遍承认和权威的水平鉴定,为学生的学习及音乐教师的教学提供有益的指导意见,以促进社会音乐教育步入正规化、科学化和可持续发展的轨道。整个考级工作力求保持和发扬中央音乐学院严谨的学术作风和优良传统,在严格、科学的组织与管理下进行,确保考级评定的严肃、公正与权威性。中央音乐学院的考级在国内是最具权威的音乐水平考级,近年来在国际上也越来越产生着广泛的影响,对我国对外文化交流和提高国家的软实力、促进汉文化的输出和推广起着重要作用。

    中央音乐学院的考级至今已开展18年,是国内较早研究和开展考级工作的机构。 1989年经文化部批准中央音乐学院在新加坡和马来西亚作为中国在该地区惟一的考级机构首先举办二胡、琵琶、扬琴、古筝、笛子等专业的考级,1992年中央音乐学院成立考级委员会,1993年在北京举办钢琴、小提琴等四个专业的考级;1994年起至今陆续发展到全国二十四个省市,在近40个城市设立了考级点;1996年在清华大学举办考级;1998年在台湾地区与中国文化大学联合举办考级;2003年在香港特区由香港考试与评核局承办我院中乐考级;2006年在加拿大温哥华等四个地区举办考级;2007年与美国加州地区签署自2008年开展考级的协议。目前中央音乐学院考级委员会开设了手风琴、钢琴、电子琴、小提琴、声乐(成人与少儿)、二胡、琵琶、扬琴、古筝、笛子、吉他、大提琴、单簧管、长笛、小号、小鼓、萨克斯、圆号、低音提琴、长号、中提琴、双簧管、大管等23个专业和《音乐基础知识》考试,逐步发展成国内最具权威、覆盖较广,有一定国际影响力和具有科学和完善体系的社会音乐考试机构。

    中央音乐学院考级委员会的鉴定成绩近年来陆续得到了多个国内外教育机构的认定。1996年清华大学认定我院九级通过考生,在该校特长生招生中免于初试;2003年新加坡南洋艺术学院认定我院九级通过考生,在该院招生中免于专业初试;在香港地区的考级分数自2004年起被香港考试局及评核局认定与香港地区中学会考挂钩并加4至15分;在加拿大的考级分数自2007年起被加拿大英属哥伦比亚省教育部批准可作为中学生毕业学分申请认定。

    中央音乐学院始终把校外音乐考级作为学院专业教育的一个延伸,认为考级其本质是属于教育考试范畴。我们一贯承诺和遵循社会责任第一,考试质量第一,重公正性和权威性,视考级工作如办教育般严谨,并赋有社会责任感。为了使考级能起到提高全民族文化素养的作用,长期以来我们以强烈的社会使命感,侧重开展和扶持西部及老、少、边、穷地区,极大地推动了当地音乐文化生活健康而又蓬勃的发展。

    中央音乐学院各专业的考级教材均是按音乐教育的基本规律、循序渐进的教学方法和必须重视基本功训练的总体思路,由各专业富有教学经验的国内一流教授和专家编写,使为学习者少走弯路,健康发展。

                                中央音乐学院考级委员会

 主任:王次炤(中央音乐学院院长)

 副主任:逄焕磊(常务)   郭淑兰   周海宏    徐昌俊   赵惟俭   方季年

 秘书长:赵丽杰

 副秘书长:朱辉(常务)   翁建伟    张文海

 

 

 

 2:上海音乐学院考级简介

    上海音乐学院于1983年以上海为中心带动江浙两省开展艺术培训和音乐定级考试活动,涉及弦乐、民乐、钢琴等专业,是我国最早开展音乐考级的专业机构。2001年9月上海音乐学院院正式成立“上海音乐学院社会教育处”,将社会艺术水平考级和业余音乐培训工作统一管理。

    上海音乐学院创建于1927年11月27日,前身是由民主革命家、杰出的教育家、思想家蔡元培先生和音乐教育家萧友梅先生共同创办的中国最早的高等音乐学府“国立音乐院”。学院自创建以来,整体教学水平在国内一直处于领先地位,部分学科已处于国际先进水平,优良的教学传统与学风促使优秀音乐人才不断涌现。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已有500余人次在国际、国内重要音乐比赛中获奖,1990年至1993年上海音乐学院学生连续在国际音乐比赛中获第一名,被文化部授予“三年中连续四次获国际比赛第一名”的奖匾。是全国音乐院校中唯一获此殊荣的院校。2002年经文化部批准,上海音乐学院成为我国第一批跨省市艺术考级单位。目前在全国19个省市、自治区、直辖市开展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活动,另外还在香港、新加坡、马来西亚、日本等国家开展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活动。

    上海音乐学院社会艺术水平考级开考专业包括:钢琴、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单簧管、大管、萨克斯、双簧管、长笛、圆号、长号、小号、大号、次中音号、打击乐、电子琴、吉他、手风琴、古筝、二胡、琵琶、笛子、扬琴、唢呐、笙、柳琴、葫芦丝、巴乌、成人声乐、少儿声乐、乐理视唱练耳。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活动为考生提供了一个阶段性的学习目标,促使考生体验完整的努力过程,促进社会艺术大环境良性理性的发展,这是上海音乐学院对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活动的理解和认识。上海音乐学院的考级活动的程序科学、严格、完整;有考前讲座、考官音乐会、考后优秀考生汇报演出,常年专业辅导等立体的考级相关活动。通过考级活动使上海音乐学院的音乐资源通过考级承办单位向全国输出,也通过考级活动发现和选拔有潜力的音乐人才到我院进一步培养。

    上海音乐学院社会艺术水平考级考官主要由本院在职或离、退休教师组成,考官人数达259名。本院社会艺术水平考级委员会的主任由现任院长杨立青教授担任,副主任兼秘书长由现任副院长徐孟东担任,委员均由各系主任及知名专家、教授组成。

    上海音乐学院社会艺术水平考级辅导的教师主要是由本院的师生及各界校友组成,工作形式以兼职为主,教师总人数据不完全统计约800人左右,分布在上海市及全国各地,教学质量得到社会各界的认可。

    上海音乐学院是文化部首批批准的跨省考级单位,是最早开展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活动的机构之一。2002年上海音乐学院正式成为跨省考级机构以后,将社会艺术水平考级工作的重点转向全国。虽然我院的社会艺术水平考级工作在全国开展的时间相对较晚,但是发展速度很快,目前下属承办机构有40多个,遍布江苏、浙江、安徽、江西、山西、山东、河南、湖南、广西、云南、贵州、重庆、辽宁、吉林省、黑龙江、福建、广东、新疆。

    自2002年以来,参加上海音乐学院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的考生已接近7万人次,2004年参加上海音乐学院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的考生达3万余人。参加上海音乐学院社会艺术水平考级考生人数正在以每年净增20%以上的速度发展,上海音乐学院的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活动已经成为全国规模最大、影响最好的考级机构。

 

 

 

3:中国音乐家协会音乐考级简介

    为了推动我国社会音乐事业健康,蓬勃的发展,中国音乐家协会成立了全国音乐考级委员会,经过周密细致的准备,中国音乐家协会音乐考级委员会于1990年推出全国性的考级,1991年初即开展全国性的音乐考级活动,为规范音乐考级开创了先河。经过十多年的栉风沐雨,艰苦奋斗,中国音协音乐考级活动得到了社会的普遍好评,参加考级的人数逐年增加,每年参加全国音乐考级的考生均在十几万人次以上。

    本考委会当前的开考科目有:钢琴,小提琴,大提琴,手风琴,电子琴,萨克斯管,二胡,琵琶,古筝,少儿歌唱,成人歌唱及音乐基本素养等12个,已编撰出版教材27种,基本满足了考生学习,考试的需要。

 中国音乐家协会考级的特点如下:

    1、考级宗旨明确,规章制度健全。中国音协创办音乐考级之初即制定了《中国音协全国音乐考级简章》,明确规定中国音协的音乐考级宗旨是“规范社会音乐教育,提高国民综合素质,促进社会音乐教育沿着科学化、规范化的道路健康发展,将我国的音乐普及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为保证考级宗旨的贯彻,同时制订了《中国音协全国音乐考级组织条例》、《评审委员(考官)的标准》、《评审委员(考官)评审工作须知》、《音乐考级工作人员工作须知》等规章制度。今后将已文化部24号令规定的“普及艺术教育、提高国民素质为宗旨”,坚持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各种规定。

    2、组织机构严严密,承办单位正规。中国音协在开展音乐考级之初即成立了各个音乐门类的专家委员会。考级承办单位以各省级音乐家协会为主。现在,中国音协在全国26个省、市、自治区开展考级活动,设有23个考区,记有考点200余个。各个考区考点一律按照《中国音协全国音乐考级组织条例》及其他有关规定组织考级活动,保证了在不同的地方考试,具有同一的规范和模式。

    3、考官力量雄厚,考评客观公正。中国音协有会员一万余名,集中了从中央到地方到军队,从院校到演出团体到群众文化单位的最优秀的音乐专业人才,在中国音协音乐考级活动中,许多著名的音乐教育家,表演艺术家作为中国音协会员,为开展音乐考级活动,规范社会音乐教育做出了积极的贡献。目前,中国音协在全国拥有经报全国社会艺术水平考级中心批准的考官1500余名。中国音协正式依靠自己的会员以及广大社会音乐教育工作者,成功的开拓出了社会音乐考级这一生机勃勃的事业。由于具备了高素质的考官队伍,保证了考生无论在何时何地参加中国音协组织的考级活动,都能得到同样客观,公平,公正的待遇。

    4、考级科目规范,教材编撰科学。中国音协音乐考级委员会依靠各音乐门类的专家及从事社会音乐教育的教师,对考试科目的确定,考试教材的编纂采取积极而审慎的态度。考试科目的确定,即考虑社会的实际需求,同时兼顾其作为社会艺术分级考试的可行性。近年,社会音乐教育有了新的发展。据此,中国音协音乐考级委员会决定增设如长笛,黑管,小号,吉他,竹笛,唢呐,扬琴等新的考试科目,以适应社会音乐教育新形式的需求。

 

 

 

4:中国音乐学院考级委员会简介

    中国音乐学院考级委员会经文化部教科司批准于1997年7月24日正式成立,2002年被文化部批准为跨省考级机构。考级委员会主任金铁霖;副主任杨静茂、沈诚;秘书长郭祥义。

    本机构自1997年开展考级活动以来,已有10历史,考生规模从1997年的几千人,发展到2004年的13万人。目前是全国最具影响力的跨省考级机构之一。

    本考级机构共有34个开考专业:

        1、民族管弦乐器:竹笛、笙、唢呐、琵琶、扬琴、中阮、古筝、二胡、中国鼓、三弦、巴乌、葫芦丝。

        2、键盘乐器:钢琴(含表演文凭级)、电子琴(包括双排键)、手风琴。

        3、声乐:少儿歌唱、民族唱法、美声唱法。

        4、西洋管弦乐器:长笛、单簧管、小号、圆号、长号、次中音号(小低音号、大号、小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吉它、小军鼓、架子鼓(爵士鼓、萨克斯管、马林巴琴)。

        5、基本乐科:乐理、节奏、听音、视唱。

    本机构的优势主要在于:

        1、本考级机构所在的中国音乐学院是我国极具影响的最高音乐学府。学院历史悠久、师资雄厚,国家级教授、专家相对集中。

           本机构的考官以中国音乐学院的教师为主体,派往全国的考官,必须由中国音乐学院考级办公室组织安排和派遣。

        2、本机构派往全国各考场的主考官、考官必须是中国音乐学院考级办公室派遣的北京籍考官。

    本机构所聘考官数量为586人。均持有全国社会艺术水平考级中心所颁发的考官证书,高级考官占54%,考官队伍中,有数十名国家级著名专家、教授,如:金铁霖、刘德海、杨靖、林玲、王中山、杨琳、葛德月、肖承兰、郑秀兰、卢德武、郭祥义、邹文琴、马淑明、沈时松、赵惠敏、安如砺、宋飞、沈诚、张遵连、曹德维等。

    本考级机构在严格审核的情况下,在全国范围内发展各专业考级辅导教师182名,并以不定期的形式组织资深专家、教授对辅导教师和考官进行培训、辅导。

    目前本机构在全国的承办单位有64个,考点178个。各承办单位规范、认真地组织、实施考级活动,社会信誉和影响好。本机构的口号是:一切为了考生。

 中国音乐学院的考级有以下几个特点:

        1、中国音乐学院的考官在考级中很好地掌握了宽与严的关系,既调动了考生的积极性,又对考生提出了需要解决的问题。

        2、中国音乐学院考官在考级中对每个考生都要填写评语,既肯定了成绩又指出了不足和努力的方向,考生及家长们十分重视这份评语。在考级工作会议上与会代表们说:“考级评语是中国音乐学院考级的一大特点,也是最大的优点,家长们对评语十分重视。”

        3、考官考后对考生进行点评辅导并与辅导老师进行教学上的交流,如:葛德月、赵惠敏、陆宝强、关锐红、王雪梅、李小平、刘德海等考官分别在新疆、山东、广东等地免费讲大课,深受考区工作人员和考生及辅导老师的欢迎。

        4、本机构派出的考官认真负责、一丝不苟、谦虚谨慎的作风得到了各考区有关员人员的好评。

    此外,本机构经与中国音乐学院附中协商,决定自2005年起凡参加本机构考级并获得九级证书者(含钢琴演奏级),在报考中国音乐学院附中相关专业时,可以免初试直接进入专业复试。

 

 

 

5:中国民族管弦乐学会,简称“中国民乐学会”。

    英文译名为:China Nationalities Orchestra Society (CNOS)。

    本学会是经中国国务院文化部批准并在民政部注册登记,具有法人资格的国家一级社团;是一个在全国范围内,由致力于中国民族管弦乐艺术事业的音乐家组成的民间学术团体。其会员遍布在全国各地的民乐表演、教学、研究等专业领域当中。

    本学会成立于1986年。由秦鹏章、彭修文、朴东生三位民乐前辈发起创建。首任会长是我国已故著名的民乐指挥家、作曲家彭修文先生,第二任会长是我国著名指挥家、作曲家、理论家、社会活动家朴东生先生,现任会长是我国著名作曲家刘锡津先生。副会长是我国著名民族音乐家席强、王书伟、杨青、王建民、卢竹音、胡志平,秘书长为刘峪升先生。本学会的宗旨是:团结全体会员以及全国从事中国民族管弦乐艺术的同仁,振兴和发展中国民族管弦乐艺术,弘扬民族文化,振奋民族精神,为我国的精神文明建设贡献力量;联络和团结海内外从事中国民族管弦乐艺术的音乐家,为推动中国民族管弦乐艺术的发展而共同努力。

    本学会自成立以来,协助文化部为第一届中国艺术节组织演出了《千人中华大乐》;连续举办了六届以繁荣发展中国民族管弦乐艺术为主题内容的“全国学术讨论会”;和中国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央电视台等单位共同举办了三届“全国民族管弦乐展播”;经文化部、外交部批准,举办了“1995国际中国民族乐器演奏大赛”;经文化部批准,从1997年夏季开始,连续举办全国民族乐器演奏艺术水平考级活动;2001年举办了第一届全国少儿民族乐队邀请赛;2002年承办了中国青少年艺术大赛第一届民族乐器独奏比赛;2005年、2009年承办文化部主办的第二届和第三届“文华艺术院校奖——民族乐器演奏比赛”,2010年组织专家花费10年苦功编纂《华乐大典》(二胡卷),已由上海音乐出版社出版,同时其它乐器分卷亦在推进过程当中。这些影响广泛的全国性大型活动,在全国乃至国际上都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对我国民族管弦乐艺术的弘扬和发展,对我国的精神文明建设,构建和谐社会都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学会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和我们建立友好联系,合作举办有益于弘扬和发展我国民族音乐文化的各种活动。

 

 

 

 

6:中国歌剧舞剧院考级委员会简介
    中国歌剧舞剧院考级委员会是2003年4月21日经文化部正式批准、唯一的文化部直属院团的考级单位,也是唯一一家综合性的跨省考级机构。自1997年开始,在北京和全国各地开展艺术考级工作以来,至今已有十多年的时间。在这十多年的发展过程中,考级质量不断提升,考生人数逐年增加。但近年来众多考级机构林立而起,面对考级市场激烈竞争,我们采取的策略是开展特色考级,树立品牌效应,在竞争中求发展。利用剧院的各项优势,努力开展考级工作,拓展业务范围。到目前为止,我院考级委员会的工作已开展到全国三十多个省市,并与符合《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管理办法》(文化部令第31号)要求的近四十家单位建立了合作关系,考生人数逐年上涨,取得了可喜的成果。
   首先我们制定的指导思想和原则是:普及实用为原则,综合表演为标准,提高规范为目的,力争使表演、音乐、舞蹈艺术水平的认证,更加具有科学性、群众性和公正性。同时,我们在编写教材的过程中,不仅吸取各家之长,而且努力做到有自己的特点,即尽量做到从艺术表演团体的角度去选择编写教材。这其中既要做到在技术技法上要达到相应的标准,又要在表演方面有一定的要求,以提高应考者的学习兴趣,甚至有些教材可以直接用于表演。另外,由于目前学习音乐的人群以中、小学生为主,因此我们聘请编写教材的人员均为长期从事青少年、儿童业余音乐教育的专家及教师,工作实践性强,责任心强。为了适应青少年、儿童的学习需要,教材的编写做了大量的改写和创新,使考生明显感到教材的儿童化、音乐化、趣味化、健康化、民族化、时代化。同时突出以“表演”为侧重点的教学方法,鼓励在教材规定的范围内可自行创造表演性节目。我们的教程不是单一的考级教程,而是教学、表演(演奏)、考级教程,因此为教师们提供了灵活、宽松的教学空间,提高了应考者的学习和表演兴趣,促进了艺术水平的不断提高。
   除此之外 ,我院作为国家级剧院,拥有歌剧团、舞剧团、民族乐团和管弦乐团四大演出实体,可以说在音乐舞蹈方面艺术品种齐全、人才济济。目前我院考级委员会被全国社会艺术水平考级中心批准的考官已达一百五十余人,这些考官均为二级或副高以上职称的从艺从教的专家。不仅具有丰富的舞台经验,而且具有丰厚的教学经验,经常担任各类赛事的评委。有些考官还是全国社会艺术水平考级工作专家指导委员会的成员,被聘为清华大学、中国音乐学院、石油大学、中国民族民间艺术学校等高等学府的兼职教授、系主任。这些都为我院考级工作提供了有力的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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